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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内环境检测确定采样点数
发布时间:2015.04.11 新闻来源:室内环境检测|环保检测|洁净室检测|邢台市康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
     1、房间使用面积< 50平方时,检测点数: 1个;房间使用面积≥ 50平方且< 100平方时,检测点数: 2个;房间使用面积≥ 100平方且< 500平方时,检测点数:不少于 3个。
    2、根据实际情况,一般个人住宅的房间面积< 50平方,故 1个房间仅需设 1个检测点; 客厅面积< 50平方时,亦仅需设 1个检测点; 如客厅面积> 50平方时,应视实际情况而定。
    3、具体到 1套住房,一般厨房、卫生间不设检测点,仅建议检测时将厨房门和卫生间门打开,将它们的面积计入与之相连的房间或客厅面积; 一般两室一厅的住房设 3个检测点,即两个房间和客厅各设 1个检测点; 三室一厅的住房设 4个检测点,即三个房间和客厅各设 1个检测点; 三室两厅、楼中楼等其他套型的住房应视实际情况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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