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保检测
环保检测
一、环境现状监测
1.检测依据
依据国家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GB 3095-2012
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GB/T 14848-1993
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GB 3838-2002
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GB 3096-2008
《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GB 12523-2011
《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、测量与评价》
第1部分:基本参量与评价方法 GB/T 3222.1-2006
《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》GB 12525-1990
《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》GB /T9661-1988
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》 GB 15618-1995
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 18918-2002等相关污染物检测标准及检测检验方法进行监测。
2. 检测指标
环境空气检测指标:二氧化硫、总悬浮颗粒物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二氧化氮、臭氧、氨、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氟化物、氯化物、氯气、铬酸雾、硫酸(雾)、五氧化二磷、硫化氢、二硫化碳、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、酚类、氰化氢、甲醇、丙酮、苯胺类、硝基苯类、甲烷、总烃、非甲烷总烃、苯乙烯、乙苯、铅及其化合物、镉及其化合物、镍及其化合物、锡及其化合物、铜、锌、铬、锰、铬(六价)、砷及其化合物。
地下水、地表水检测指标:pH值、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电导率、悬浮物(石棉)、水温、色度、浑浊度、肉眼可见物、臭和味、溶解氧、高锰酸盐指数、耗氧量、化学需氧量(COD)、五日生化需氧 量(BOD5)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、硫酸盐、硝酸盐(氮)、亚硝酸盐(氮)、磷酸盐、全盐量、挥发酚、氯化物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硫化物、石油类、动植物油、非离子氮、氨氮、总氮、凯氏氮、总磷、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、苯胺类、硝基苯类、苯乙烯、烷基汞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滴滴涕、六六六、细菌总数(菌落总数)、总大肠菌群、粪大肠菌群(耐热大肠菌群)、铁、锰、铜、锌、砷、镉、铅、汞、硒、铬(六价)、铝、银、镍、钡、钠、钾、钙、镁、总铬。 噪声检测指标:环境噪声、社会生活噪声、厂界噪声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、道路交通噪声、铁路边界噪声、机场噪声。
土壤底质固废检测指标:pH值(腐蚀性)、含水率(水分)、镉、汞、砷、铅、铬、氟化物。
3.检测要求:
根据环评监测方案要求监测。
4.检测收费:
根据工程项目大小按河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计算收费。
5.检测报告:
监测工作自入场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河北省环保厅认可的环评监测报告。
二、环保验收监测
1.检测依据
依据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 GB16297-1996
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》GB18483-2001
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3271-2001
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4915-2004
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3223-2011
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 18918-2002
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4554-1993
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8918-2002
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 GB8978-1996
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》 GB5084-2005
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21908-2008
《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》 GB20903-2008
《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 3544-2008
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8466-2005
《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3456-1992
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4287-1992
《烧碱、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5581-1995
《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5580-2011
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 GB12348-2008及标准进行监测。
2. 检测指标:
空气和废气检测指标:温度、相对湿度、流速、二氧化硫、总悬浮颗粒物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二氧化氮、臭氧、氨、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氟化物、氯化物、氯气、铬酸雾、硫酸(雾)、五氧化二磷、烟尘(粉尘)、烟气参数(颗粒物)、林格曼黑度、硫化氢、二硫化碳、油烟、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、酚类、氰化氢、甲醇、丙酮、苯胺类、硝基苯类、沥青烟、甲烷、总烃、非甲烷总烃、苯乙烯、乙苯、氡、菌落总数、铅及其化合物、镉及其化合物、镍及其化合物、锡及其化合物、铜、锌、铬、锰、铬(六价)、砷及其化合物。 水和废水检测指标:pH值、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电导率、悬浮物(石棉)、水温、色度、浑浊度、肉眼可见物、臭和味、溶解氧、高锰酸盐指数、耗氧量、化学需氧量(COD)、五日生化需氧 量(BOD5)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、硫酸盐、硝酸盐(氮)、亚硝酸盐(氮)、磷酸盐、全盐量、挥发酚、氯化物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硫化物、石油类、动植物油、非离子氮、氨氮、总氮、凯氏氮、总磷、游离余氯、总氯、活性氯、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、苯胺类、硝基苯类、苯乙烯、烷基汞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滴滴涕、六六六、细菌总数(菌落总数)、总大肠菌群、粪大肠菌群(耐热大肠菌群)、铁、锰、铜、锌、砷、镉、铅、汞、硒、铬(六价)、铝、银、镍、钡、钠、钾、钙、镁、总铬。 噪声检测指标:环境噪声、社会生活噪声、厂界噪声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、道路交通噪声、铁路边界噪声、机场噪声。 土壤底质固废检测指标:pH值(腐蚀性)、含水率(水分)、镉、汞、砷、铅、铬、氟化物。
3.检测要求:
根据环保验收方案要求监测。
4.检测收费:
根据工程项目大小按河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计算收费。
5.检测报告: 监测工作自入场后一周内出具河北省环保厅认可的环评监测报告。
三、排污许可监测
1.检测依据
依据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 GB16297-1996
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》GB18483-2001
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3271-2001
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4915-2004
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3223-2011
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 18918-2002
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4554-1993
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8918-2002
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 GB8978-1996
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》 GB5084-2005
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21908-2008
《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》 GB20903-2008
《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 3544-2008
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8466-2005
《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3456-1992
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4287-1992
《烧碱、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5581-1995
《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15580-2011
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 GB12348-2008及标准进行监测。
2. 检测指标:
空气和废气检测指标:温度、相对湿度、流速、二氧化硫、总悬浮颗粒物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二氧化氮、臭氧、氨、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氟化物、氯化物、氯气、铬酸雾、硫酸(雾)、五氧化二磷、烟尘(粉尘)、烟气参数(颗粒物)、林格曼黑度、硫化氢、二硫化碳、油烟、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、酚类、氰化氢、甲醇、丙酮、苯胺类、硝基苯类、沥青烟、甲烷、总烃、非甲烷总烃、苯乙烯、乙苯、氡、菌落总数、铅及其化合物、镉及其化合物、镍及其化合物、锡及其化合物、铜、锌、铬、锰、铬(六价)、砷及其化合物。 水和废水检测指标:pH值、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电导率、悬浮物(石棉)、水温、色度、浑浊度、肉眼可见物、臭和味、溶解氧、高锰酸盐指数、耗氧量、化学需氧量(COD)、五日生化需氧 量(BOD5)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、硫酸盐、硝酸盐(氮)、亚硝酸盐(氮)、磷酸盐、全盐量、挥发酚、氯化物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硫化物、石油类、动植物油、非离子氮、氨氮、总氮、凯氏氮、总磷、游离余氯、总氯、活性氯、甲醛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、苯胺类、硝基苯类、苯乙烯、烷基汞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滴滴涕、六六六、细菌总数(菌落总数)、总大肠菌群、粪大肠菌群(耐热大肠菌群)、铁、锰、铜、锌、砷、镉、铅、汞、硒、铬(六价)、铝、银、镍、钡、钠、钾、钙、镁、总铬。 噪声检测指标:环境噪声、社会生活噪声、厂界噪声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、道路交通噪声、铁路边界噪声、机场噪声。 土壤底质固废检测指标:pH值(腐蚀性)、含水率(水分)、镉、汞、砷、铅、铬、氟化物。
3.检测要求:
根据环评监测方案要求监测。
4.检测收费:
根据工程项目大小按河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计算收费。 5.检测报告: 监测工作自入场后一周内出具河北省环保厅认可的环评监测报告。